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】揭秘养老诈骗的套路


这些话术,是不是有点熟悉?

近年来,随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不断攀升,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、需要陪伴、渴望健康等特点,打着“关爱老人”“服务老人”的幌子,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犯罪,给广大老年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与精神打击。

今天,我们就来揭秘这几种常见的养老诈骗套路。

“养老服务”型

犯罪分子先在公园、超市、小区等老年人较多的场所,以投资养老基地、老年人公寓,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,给老年人灌输投资的概念。接着通过将老年客户诱骗至所谓的养老基地、福利院进行参观、游玩,虚构其所谓“养老项目”的美好前景和高额回报,诱骗老年人以“办卡”“充值”“预购床位”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。随后,犯罪分子会向老年人承诺,投资其所谓的“养老服务”,不仅可以享受高额利息回报,而且能享受机构内的医疗保健、照顾陪护等服务,并且可以随时以贵宾身份免费入住公司旗下所有的养老机构。

对于老年人而言,这种方式既解决了投资理财,又保障了养老问题,何乐而不为呢?事实上,根本没有所谓的“养老服务”项目,犯罪分子只会给予老年人口头承诺或是签订虚假合同,利用话术诱导老年人,掏空他们的钱包。

“以房养老”型

犯罪分子会以“房本在家无用”等类似话语为借口,打着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,再诱骗老年人把抵押房子的钱款用来购买他们推荐的“理财产品”。他们虚构的“以房养老”,不仅不影响老年人在原有房屋内居住,每月还有丰厚的回报。

事实上,这些犯罪分子根本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。他们将老年人房产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,并将房屋处置权交由其处置。当入局老年人数量减少时,犯罪分子就会卷钱跑路,最终老年人不仅失去了房子,还将背负巨额贷款。

“养老银行”型

近些年,有部分公司将公司名称注册为“某某养老银行有限公司”,并在线下租用场地,打出“养老银行”的名号吸引老年人前来存款。

事实上,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,设立商业银行,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。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业务,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。

“投资返利”型

这种是最为常见的养老骗局。犯罪分子主要是以投资返利或消费返利的方式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,现场发放粮油,更有甚者还会承诺免费旅游等额外福利。

事实上,这种骗局利用了老年人爱占小便宜的心理,从本质上看,还是犯罪分子利用言语获得老年人信任后的空手套白狼行为。

“养生保健”型

犯罪分子会在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公园、小区、医院等场所,通过发放传单、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注意,并一步步引导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。在讲座现场,犯罪分子会刻意与老年人拉家常套近乎,目的就是了解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和购买能力,为下一步实施诈骗打基础。随后,犯罪分子会以专家的名义为老年人科普养生知识、提供免费体检,从而引诱老年人高价购买具有各种神奇功效的“保健品”。

事实上,这些“保健品”没有他们所宣传的任何功效,甚至是三无产品。当老年人发现上当受骗想要办理退款时,犯罪分子早已逃之夭夭。

“艺术品投资”型

许多老年人热衷于收藏字画、纪念币等,认为不仅可以作为爱好,还可以作为一项投资。艺术品因具有高度的非标准性、主观性及稀缺性,普通人往往难以自行鉴定,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。犯罪分子将自己的空壳公司包装成经营艺术品公司,伪造各类鉴定证书证明其所销售艺术品的价值,并通过发放广告传单、网络宣传、打电话等方式进行宣传,吸引老年人前来投资购买。他们会与老年人签订合同,承诺在持有这些艺术品期间能获取高额返现,同时宣称公司会定期举办拍卖会来高价回购这些艺术品。 事实上,这些所谓的艺术品只是普通的工艺品,进价十分低廉。

“低价旅游”型

老年人退休后有钱有闲,经常出去旅游进行自我放松、调节生活。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外出游玩的热情及节俭的生活习惯,以不合理的低价甚至免费组织旅游活动,吸引老年人参加组团。

事实上,在旅游过程中,犯罪分子会安排各种购物环节,将商品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老年人进行牟利,有的甚至以威胁的方式强买强卖。还有旅行社会以预付卡费、会员费等形式诱骗老年人消费、投资并不存在的项目。

“养老保险”型

部分犯罪分子谎称认识人社局、社保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,先和老年人拉家常、套近乎骗取老年人的信任。随后,这些犯罪分子会以代办养老保险业务为由,欺骗老年人一次性缴纳大额的养老保险费用,并谎称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养老保险的领取金额,还能提前一次性领取养老金。部分犯罪分子则会冒充银行、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以代办“提前退休”“养老保险”等为由,向老年人收取所谓的材料费、好处费等,骗取钱款。

事实上,这些犯罪分子根本没有相关的资质和能力办理养老保险业务,他们拿到老年人的养老钱后,不是帮助老年人缴纳养老保险,而是自己挥霍一空。